为落实科技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《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》(国科发资〔2020〕132号)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室《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 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实验室于近期认真梳理了所承担各类项目的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,设置或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3个,与部分毕业生达成用工意向,并在推荐、协商、试用、考核的基础上,与部分人员签订非全日制科研助理聘用合同。
科研助理是科技人才的“后备军”,实验室未来将把科研助理岗位的开发任务细化,建立常态化工作沟通机制,确保岗位开发落实工作圆满完成。